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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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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QUOTE=shockwave]印象中,以法律來講沒判罪前的確是嫌疑犯....
不過媒體報導時大都會未審先判直接叫殺人犯.....



當街殺人就叫現行犯了,不叫嫌犯。

所謂的嫌犯,指有嫌疑的罪犯,而現行犯就不是單純只有
嫌疑的罪犯了,也因此現行犯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殺人現行犯,殺人已經是很確定的犯罪事實了,所以殺人犯
是相當合理的事實陳述,至於不確定的就只有是不是過失、
惡意之區別而已,但不管怎麼判,殺人都一定會有罪,所以
殺人的話,是沒什麼未審先判的說法。
舊 2009-12-12, 10:46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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