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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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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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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吟芳 、魏斌╱高雄報導】孤女章婉儀九年前父母雙亡,當年十二歲的她無依無靠,被法院安排由高市府官員、姨丈公郭俊國監護,沒料到郭俊國毫無悲憫之心,竟見利忘義盜領孤女父親留給她的勞保死亡給付金後,將她送到「南區兒童之家」。還好這名孤女奮發上進,去年已離開孤兒院從事餐飲工作,自力更生。

惡劣至極
檢方去年依背信罪起訴郭俊國求刑兩年半,但法官認為他已有悔意並願還錢,又符合《減刑條例》,日前輕判七個月且予緩刑。除應將四十一萬元還給章婉儀,還要接受二十小時法治教育。


41萬遺產只留下167元
具碩士學歷的郭俊國(六十五歲)已退休,退休前是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八職等視察。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痛批,「就算毫無血緣的人,看到無依孤兒也會想伸出援手,知識份子怎麼做得出這種事情?」檢方起訴時則怒指郭「徒有高學歷卻無高品德」,對被害人成長過程的傷害「莫此為甚」。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二○○○年初,當時十二歲的章婉儀因父親章小進跳樓自殺身亡,母親又早年病逝,先被高雄縣政府暫時安置。縣政府找遍她的親戚,發現她近親只剩祖母及大伯,但兩人因老病或工作不固定,無法養育她。 後來,縣府找到她的姨丈公郭俊國夫婦,他在高市政府財政局擔任視察,經濟、住家環境都很好,縣府徵得郭俊國同意後,同年八月向法院聲請由郭俊國夫婦擔任章婉儀法定監護人獲准。 隔月他即以監護人身分,向勞保局請領章父的勞保死亡給付六十四萬餘元,扣除喪葬費剩四十一萬餘元,存入他在高雄銀行市府分行以章婉儀名義開設的帳戶。 但錢存進帳戶不到十天,郭俊國用提款卡陸續盜領存款,至款項幾乎被提光時,他竟與妻子藉口女童沉默寡言,生活習慣與郭家人無法配合,向社會局表明不願繼續監護和撫養,二○○一年八月中旬將孤女送到高雄市郊、內政部的南區兒童之家。他送走章婉儀之後一個月,她的存款被盜領到只剩一百六十七元。


送孤兒院8年未探視
兒童之家人員昨天表示,根據探訪紀錄,郭俊國夫婦八年來從未探視過章婉儀。二○○四年,她大伯不滿郭俊國將她送進兒童之家,未負撫養之責,向法院聲請改由高雄縣政府擔任她的監護人,縣政府要郭俊國說明代管她的財產狀況,郭俊國拒不說明也未交代錢的用途。
章婉儀去年聲請法律扶助狀告姨丈公,才查出他侵吞這筆「腳尾錢」的無恥犯行。
檢方起訴時也痛批郭俊國身為公務員,二○○○年擔任章婉儀監護人時年收入就有八十七萬元,且有管理碩士學位,學經歷與財力皆優,竟貪圖年僅十二歲孤女的四十一萬元,「惡劣至極!」依背信罪嫌起訴,從重求刑兩年六月。
舊 2009-12-12, 05:0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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