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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ziel
如果是空手, 打要還手還能奮力一搏, 如果對方是有現代化武器, 警察的建議不會是這樣莽撞, 真的.
生命受到威脅時, 你能買武器也未必有買, 買了也未必在身邊, 帶著也未必有機會取出,
取出也未必敢開槍, 要記得你是沒有權力槍擊歹徒的, 只有相當稀少的
情境你可以算正當防衛無罪, 也要記得你就算保了自己但危害到更多
無辜民眾, 那也是對整體很不利, 許多情境你很難判斷你的反擊到底適不適合.
比方說, 有人大庭廣眾下在你身邊掏槍, 你發覺威脅直接斃掉他才發現他是玩具槍,
原本他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罪也不致死, 你誤判情勢自己就會出事.
延續上例時間延後, 他掏槍要搶路人甲, 跟你沒瓜葛, 你原可以安全遠離, 有武器你也沒立場
掏槍對付他, 也不值得冒險. (大家都會選 撤退吧)
他挾持路人甲(甲有武器也已沒機會使用, 換做是你也是), 手槍指視店裡民眾通通趴下(含你),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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