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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a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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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an200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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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5
引用:
作者沒說過
所以這事情從一開始就已經是一場鬧劇



想也知道...這一定取消的 ˇ ˇ

你去備案 警察沒跟你說 那你就別上網就好了 網路的東西就不存在 你去無中生有幹麻 ˇ ˇ

通常像你這種在網路上說要告的 要告就店店去告

像你這種是後又開標題壯膽的 說對方人渣 太多情緒發言

就算你真的讓警察受理 要告的話 對方就可以反咬你了

如果你店店去告 那還有理由喇叭說 你好怕喲 但是太多情緒發言 最後的下場就跟你一樣 去鬧笑話 搞不好還會被咬死=_=
     
      
舊 2009-12-10, 12:07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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