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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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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鄉長
以現在台灣的法律,如果不是小偷先射你,你對小偷開槍必然是防衛過當,你好好一個正當人相信不會想吃官,所以我想不敢隨便開槍

所以就算你有槍你也不敢開,不然你就要先被射一槍,那你還想開放槍枝?(而且開放槍枝後,了小偷的標配可能也是手槍一把了)

不知道如果開放法律惠怎麼定
在美國應該是不管你有沒有偷東西你未經過屋主同意進入他房子 他就可以開槍把你打死
舊 2009-12-08, 01:48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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