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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勞基法第二十六條是寫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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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a428kim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6
引用:
作者
masakianto
因為勞基法是雇主寫的................寫書的很多都是老闆吧
上勞安時老師就說過了,勞安員的目的是幫雇主脫罪不是幫勞工爭取權利
你的雇主是老闆,說的很現實也是不爭的事實
嗯!這個我聽過!之前密名檢舉的時候!
勞安員跟其他員工查完確有此事之後!
勞安員直接來公司跟老闆協調看老闆要罰那一條.........!
讓老闆選最便宜的那條罰.......................!!!!
這是原來是真的!
2009-12-07, 04:5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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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a428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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