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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a428kim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6
引用:
作者iDemon
你被忽悠了

勞基法是中華民國規定資方給勞方最低水準的工作條件
只能比它更好,不能比它更差,工作條件比勞基法差的都是違法
即使勞方同意也是無效,拿到法院保證資方會被打槍

哪裡問的呀……連這種最最基本的勞基法常識都沒有




勞資爭議諮詢服務07-8133980 07-5885727

這是民間單位嗎?
兩支我都打過了!回答都一樣!
 
舊 2009-12-07, 04:25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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