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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G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引用:
作者cheneyen
今天看到兩則新聞,都跟槍擊有關
一個是跟選舉(選輸的跑去選贏的開槍@@")有關,一個竟然發生在首善之都台北市
有人覺得
1:槍枝取得似乎很容易喔?
2:警察好像都只會打嘴砲,抓槍擊的人而已,背後提供槍枝的集團好像都沒在抓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為啥不像美國一樣,人人可以申請擁有槍枝,用以保護自身呢?
種種跡象顯示,台灣的法律,比較偏向保戶懂法律或者是有勢力的人?
至於對那些乖乖小老百姓,也只是說聲節哀順變不是?

遜、開了幾槍還沒葛屁半個

最近兩個拿刀的、一個在火車上葛一個、另外一個在警車上葛一個

所以配槍沒用、應該配水果刀跟藍波刀.....
舊 2009-12-07, 11:14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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