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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r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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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04
引用:
作者test543
閣下要不要完整看完我的話
政府固然有錯,但不代表這次的覆議是合理,提的請求就照單全收..
就事論事,就論這次覆議的內容合不合理 是出於私利還是公理
我是針對您於95樓的發言而作回覆的. 我的重點在於立委\政府高官的作為該被好好檢討 因為我認為那些才是問題的"源頭".

引用:
作者test543
..還有一點想提 國營事業的績效該如何評比才公正?
可以避免球員兼裁判的嫌疑,國營事業的員工也可以大聲說出自己在職務上是兢兢業業的
誰有能力決定如何評比呢?? 還不是立委\政府高官!!

引用:
作者test543
..是否要排除公務人員,單以平民百姓的薪資所得來算才合理,也比較沒爭議 這樣政府的行政效率才比較可能會提升吧!..
請問 為何調整薪資就有可能提升行政效率呢??

中階\基層公務員是受高層公務員所指揮. 所謂依"法"行政的法大多是由立委立法的
另外 立委因有預算審核權 故他們可以質詢政府高官...
由此可見 立委\政府高官的影響性有多大了.

我不是反對版友去質疑這次的覆議 而是希望大家"也能"好好審視立委\政府高官到底作了什麼??
舊 2009-12-06, 10:24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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