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st543
1.所以我前面有提到,若是國家經濟好,不反對公務人員領高薪
2.記得去年台電對於年終的說法是因為之前的盈餘或績效才拿那麼多,可是今年呢?說是因為配合政策才虧損,不該犧牲台電員工的權益(我承認政府施政的錯誤帶來的影響),那到底怎樣才算合理說法?
換另一方面想,0.5天是今年,而台灣的民營企業則不知要付出多少才能拿4.6個月的水準
民營企業員工一年平均加班時數跟國營事業比起來如何?
民營企業員工上班時的壓力跟國營事業比起來又如何?
民營企業員工的飯碗和國營事業比起來哪個穩?
如果平日的工作內容和時數都比民營企業來的優渥,那我說國營事業員工的薪水穩定難道錯了嗎?
看看補習班想入公職和國營企業的人有多少,就知外界是多麼欣羨了
還有一點想提
國營事業的績效該如何評比才公正?可以避免球員兼裁判的嫌疑,國營事業的員工也可以大聲說出自己在職務上是兢兢業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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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放獎金的規定裡面本來就有制定因政治因素造成虧損但其他績效仍有提高時的相關規定,但細節我還得去公司查一下。
以外面最辛苦那群人來對比台電最輕鬆那群人當然可以得出這個結論,但不是所有人都輕鬆也不是所有人都累,台電也有要輪班性質的工作阿,拿這群人來對比一般企業最輕鬆的人也會得到與您所提相反的結論,但這有意義嗎 ?若要檢討為什麼不是在景氣好時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