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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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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來談一下言論自由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你有發表的權利

你發表的內容,自行負責,包括法律法責任

當然,法律責任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所以沒有人能以自己的不愉快來限制別人的發言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不同內容的新聞台,不同立場的社論

如果你不愛看中時或自由,不要訂就好了,但他的內容有他人要看

如果你不愛看TVBS或三立,那你把55,56設成黑名單,但他還是有他人要看

我很高興,我在一個可以隨我自由選擇的地方生活

以上為感想

這不是政治文喔,我只是想表達我珍惜這種自由
舊 2009-12-03, 09:52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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