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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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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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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那堂通識課, 老師不滿意學生的態度的話, 她可以不要開阿! 學生不想上卻被要求拿到該類學分, 那個比較公平? 以前在大學時, 就被要求過修這種齊頭式平等的通識課, 還得不同領域各修一門喔! 幹麼強迫學生這樣? 教授上的好上的妙, 學生慕名都可以排到教室外面旁聽; 其他那種被學務處硬拉來修的, 這有什麼意思? 結果當然是你吹你的法螺, 我吃我的雞腿啦!
舊 2009-12-02, 10:21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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