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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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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novashin
講話要憑良心
劉老闆已經是台灣最好的職棒老闆之一(另一個是林蒼生)
陳金鋒千萬年薪 林智勝複數年合約,員工餐廳,專任教練
這還沒負起責任嗎?


自己的員工犯法墮落都不需負連帶道義責任? 並不是把員工養得肥肥、過得爽爽、賞的多多就是負責任。

上面你說的那只是養球員的義務罷了,他算是養得比較好的老闆。
舊 2009-12-01, 10:3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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