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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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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TRG-pro
如果當初寫機車,後來又出現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就再修法一次,補寫進去。

機車是機器腳踏車簡稱,現在若是修法以現在機車的設計來看,
應該要該稱二輪汽車才符合規定裡對汽車的定義。
舊 2009-12-01, 10:07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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