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開車要戴安全帽的法律還在耶...
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
TRG-pro
所以說,不授權給行政機關,全指望立法修法詳定,是很沒效率的事。
行政機關之所以叫"行"政機關,就是因為他負責執"行"。
當然,行政機關對於他們的責任範圍內可以向立法院提出建議。
再由立法院討論是否通過或是有沒有需要修改的部份。
2009-12-01, 10:02 AM #
43
orea200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rea2004
查詢orea200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rea200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