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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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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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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dabochi
她是我遇到第一個認為養他不跟結婚劃等號的人(我個人跟我周邊的人聽到這句話都認為是指要結婚 不然至少也是同居)
我講這話 當然是因為我真的會想跟他結婚 但是他的反應就是只想要菁華不想要負擔...
常言道:「自作孽不可活...」

那就把話挑明了說~~~
最多就扯破臉一拍兩散。

告訴這位公主,您是真的願意養他,但是您的原則是不幫別人養老婆。
所以那次說的意思就是搬來一起住,要嘛同居、要嘛結婚。

其一:兩人共同生活開銷較一人省。
其二:專心考試的不用煩惱生活零瑣雜事。

再告訴她,您養不起兩個人,但獨立撐一個家庭勉強可以...
不然...請她回頭找前任。

話都說到這樣...我認為對方要嘛不是選同居,不然就會分手吧...
請給對方幾天時間冷靜思考,期間不用電話、信件聯絡,見面也省了...
舊 2009-11-30, 03:38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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