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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k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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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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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民國51~60年要掛牌才可上路。

其實政府可以考慮採用現場收錢的方式,為了防止員警中飽私囊開假罰單收錢,罰單可以抵所得稅,反正罰的比抵得多。
所以現在政府有意要掛牌囉?

哇! 又多一筆規費,也可以有機會有罰單的收入
彌補一下快空的國庫
     
      
舊 2009-11-30, 08:33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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