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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ayler
這種很GY, 明明就是2線道, 還禁止機車左轉

有些4線道, 只有在路的兩頭有標上內側禁行機車, 中間路口就沒標, 沒有機車待轉標誌, 也沒有待轉區
然後就有一些待宰的肥羊, 自己跳到野狼的懷抱了...


所以階段性開放應該是比較恰當的做法,三線道以下路段依實施依車速分流,機車無須兩段
式左轉,限速則規定在50公里以下,配合宣導不超速不蛇行,善用方向燈及後照鏡,順便在
開放路段安裝幾台攝影機委外管理,委外公司檢舉違規若成功可抽成,這樣如何?

但若是沒有人將民眾意見傳達到中央,或者傳到但政府沒有作為,還是沒有用。
 
舊 2009-11-29, 09:43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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