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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sutl
那要跳的話,也要告知跳到哪一條吧?要不然直接寫汽車駕駛人要戴安全帽,汽車要裝行車紀錄器,誰知道是指哪一種汽車?警察因此開單也於法有據啊。

另外,細節不訂死的話,講好聽叫有人情,講難聽叫人治。


找不到瓜時,請順藤摸瓜。
舊 2009-11-29, 04:2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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