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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我唯一想到有正面意義的方法,只有階段性取消禁行機車,先將3線道以下開放,超過三線

則最內側禁行機車,同時倡導使用方向燈及後照鏡,違者重罰! 這樣或許可行。

不管政策怎麼改,配套措施一定要周全,不然只是徒增事故機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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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1-29, 03:03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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