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kounikova
所以按照法律那樣訂....現在到底要不要開車戴安全帽 騎機車繫安全帶啊?

還是純粹是那些字的意義是我們洨老百姓看不懂誤解而已?


1.安全帽部分,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7款,目前僅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應戴安全帽(包含各級機車)
2.安全帶部分,依同條第1款,僅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應繫安全帶(包含各級汽車)
3.汽車駕駛人戴安全帽或機車駕駛人繫安全帶,並無違法
比如遭收押逮捕之嫌疑人,可能會戴上安全帽坐車
至於機車安全帶,以前較常有類似BMW重型機車附有副駕駛座的機車,就能有安全帶了
舊 2009-11-29, 01:46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ype1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