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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如果是男方平日觀察,知道女方不是好吃懶作的人,
而男方主動提出,那還可以接受。

如果是女方提出,那就該分手了。
誰知道你再上班賺錢養她的時候,
她會不會幫你挑頂綠色的帽子給你戴?

而且都30幾了,學貸居然還沒付完?
她是畢業後都不工作的嗎?
舊 2009-11-28, 10:24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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