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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pluswaterbay
借款標的已經拍賣
幾拍才拍出並非借款人能控制
標的拍掉後借貸關係就結束了
何來拍賣後銀行還能追債之說?


因為拍賣抵押物就拍賣所得取償尚無法滿足所有債權

比如甲與A銀行貸款1000萬,並以廠房(市價600)及自宅(市價600)為抵押
後經強制執行程序(不論以1000萬債權的確定判決或
支付命令裁定抑或此二不動產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執行名義)
拍賣後,扣除強制執行費用及執行費後剩餘賣得價金700萬
尚不足清償所有債務1000萬
不足之300萬部分,自得依其他方式或程序求償
舊 2009-11-28, 10:12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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