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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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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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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後還有錄到人來破壞
將被毀損物品的外觀拍照並沖洗出來
然後加上監視器畫面
到地檢署寫告訴狀(毀損354),連同上述證物一併附上(放入一紙牛皮紙袋)
訴狀中寫明案發經過大概
讓檢方排時間調警力去查

在於告訴乃論之罪,只單純報警,做完筆錄警察可能會故意不問你是否提起告訴
然後民眾又傻傻的以為可以交給警方去查,或是以為這樣就算提起告訴了
加上警察故意拖延案情,等到告訴期(6月)一過
警察就沒事了
舊 2009-11-28, 08:4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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