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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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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sutl
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在民國76~79年,北部房地產平均跳漲2.5倍的年代,這種案例很多。

然後到了民國80年後,很多人發現正常工作的薪水買不起房子,所以才有無殼蝸牛運動。

其實大台北區的房價漲幅一直很合理,只有那一段不合理,導致之後房價都偏離合理值2.5倍左右。

再來說到抵押貸款。

銀行在放款前就應該做好風險評估,就算貸款人連第一筆都沒繳,抵押物拿去拍賣後,應該要拿回本金以上,要不然就是超貸。

以目前房地產法拍常到3拍以上的情況來看,很多繳不起房貸的貸款戶,在房子被拍賣後,還會面臨銀行逼債的問題。這將會產生很多社會問題。

一般來說,具有無限責任的自然人,銀行往往敢貸到8成。面對有限責任的法人,銀行通常只貸5成。因為法人結束很簡單,自然人自殺不簡單。


沒有人會覺得你在開玩笑~你所說的時間點~是那段台灣經濟起飛的時代!
台灣要再有那種光景~房價跳漲2.5倍可能性有多大~微乎其微!

大台北區的房價漲幅一直很合理,只有那一段不合理,導致之後房價都偏離合理值2.5倍左右。(有能力的人覺得合理,沒有能力的一樣覺得不合理繼續做蝸牛)
能力不夠又想去爭住在自己無法負擔的區域,在繳不起後被法拍,
不足被逼債(欠債還錢)那是合情合理的,
(或許這是無法單一面向而論,但在買房子前自己有審慎評估嗎?)

評估自己是否真正能夠負擔這間房子?如果失業時如何處理房貸的問題?
評估自己如果不小心先走了,留下來的人怎麼去負擔房貸的問題?
如果上述基本選項都沒評估過,那是誰得問題呢?
(我還是覺得那是自己的問題,而自己的問題去延伸變成社會問題)
因是自己種,結果還是要自己受!

(現今社會沒有太多的人會可憐你,但也不要讓自己變成需要別人可憐的人(凸顯成社會問題))
換得別人的同情,這是真正不道德的!
(再重申這是無法單一面向而論,這是就我普遍所瞭解遇到的情形而發表的看法)
個人觀感!
 
舊 2009-11-27, 01:09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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