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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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閒閒散散
行情突然暴漲!!(暴漲兩三倍的暴漲嗎??)
一坪十萬買來之後~又馬上每坪三十萬賣出?!
房屋仲介百分百抓的準的話~那大家就去做仲介就好了。
(不就每個做仲介的都賺翻了)
以台北市來說~你現在在某區域賣掉你手頭上的房子~
要再用相同價錢在該區域~買新的房子~你覺得有可能性有多高?
(你該去問那些建設公司~房子蓋好之後為什麼要賣那麼高)
房屋買賣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想沒有人敢拿著刀子逼你把房子賣掉!
銀行退還本金??
房子被拍賣後扣掉你貸款的金額~其他多出來的錢還是要還給屋主!
不夠還貸款時怎麼辦~銀行是不是要吸收??
(所以銀行看到這樣的發言~只會覺得可笑(可能笑掉牙都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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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在民國76~79年,北部房地產平均跳漲2.5倍的年代,這種案例很多。
然後到了民國80年後,很多人發現正常工作的薪水買不起房子,所以才有無殼蝸牛運動。
其實大台北區的房價漲幅一直很合理,只有那一段不合理,導致之後房價都偏離合理值2.5倍左右。
再來說到抵押貸款。
銀行在放款前就應該做好風險評估,就算貸款人連第一筆都沒繳,抵押物拿去拍賣後,應該要拿回本金以上,要不然就是超貸。
以目前房地產法拍常到3拍以上的情況來看,很多繳不起房貸的貸款戶,在房子被拍賣後,還會面臨銀行逼債的問題。這將會產生很多社會問題。
一般來說,具有無限責任的自然人,銀行往往敢貸到8成。面對有限責任的法人,銀行通常只貸5成。因為法人結束很簡單,自然人自殺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