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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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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在以前房仲還沒有這樣如雨後春筍的冒出來的年代,確實房屋資訊是不容易取得的,只能靠鄰里之間的口耳相傳,還有政府公告地價來判斷行情。

但也就因為原本的情形是這樣,當房仲開始滲透率大幅拉高,如果一旦高到如果沒有把房子交給房仲來賣,就會很難賣的地步的時候,每一家房仲各自把持住自己特約的案子,就已經會使原本不透明的房屋資訊,更加不透明之外,還會變的更容易壟斷資訊∼

而且大家想想,如果一種商品,需要用到炒作的手段,那必定是因為產品不值某個價格,或者希望賣到超過合理價格,以求取超額的利潤。

所以,請大家回想看看去年,靠著三通題材、陸資來台,等等消息面的利多,讓房產炒了一波,在那段時間,新聞會一直報哪裡又有新地王、那個藝人又靠「投資」房地產賺了多少、台商又在哪裡看中什麼標的...等等之類的所謂「新聞」。這樣類似置入性行銷的手法,建商在其中操作的可能性,不能說完全沒有∼

然而炒完之後呢? 一般市井小民只能望著高房價興嘆,熱錢賺飽之後,拍拍屁股走人,但這些錢,卻很少會增加對GDP成長最有幫助的民間投資。
舊 2009-11-26, 12:44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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