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6
我覺的因該告耶~~~

手機裡面有一堆資料,撿到的人就算換了 SIM卡,也看的到這裡面的資料 很重要吧。

而且要是他的手機有存電話薄,他也沒有試著聯絡,手機上面的人的話,那根本就是 惡意侵佔了。


我在幾年前還撿過一個隨身碟 ,不大才 64MB的,但是裡面一堆 工程資料,還有一堆款項的。好奇看了一下,都是幾十到幾百萬幾跳的~~~~ 我還是把他交到警查那裡去了。(當時我就是在保一服役啦 XD)

===========================

而且重點是,記者沒寫出來的,搞不好裡面有一些特別的"自拍"~~~ 這也是分手的主因之一吧。

撿到佔為已有 還是不要的好~~~ 也許只是小事情,但原失主可能是大事情吧。
__________________
惡靈退散===>吃素的 爬山的 信教的
舊 2009-11-26, 11:38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