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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nyhu
房仲表面上是服務業,但是本質上卻是資訊販賣業,在市場法則下,如果單純只作服務,在市場那支看不見的手之下,根本無利可圖,因此房仲要賺錢,必定是反市場法則操作,利用壟斷資訊,造成買賣雙方的資訊落差,從中求取最大的利潤。
而房仲在求取自身利益的過程中,房價賣多少,絕對不是他們最優先的考量,他們重視的是能否在最一定的時間內,成交最多的筆數。
也就是說,如果你今天買了房子,後天就要賣的話,他們也是很歡迎的∼
另外就是,如果房子成交,才是房仲在意的,那在房市一片大好時,他們也未必會幫委託者盡力賣到最高價,而如果在房市低迷時,他們也會為了成交,慫恿賣屋者,用低價殺出∼
當然有人會說,這些問題買賣雙方都能夠自己作決定啊∼ 但是,我想說的是,當市場演變成,沒有透過仲介,房子就難賣,或者找不到買房資訊,而房仲市場,又因為各家仲介各自切開,而使買賣雙方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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