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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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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房仲表面上是服務業,但是本質上卻是資訊販賣業,在市場法則下,如果單純只作服務,在市場那支看不見的手之下,根本無利可圖,因此房仲要賺錢,必定是反市場法則操作,利用壟斷資訊,造成買賣雙方的資訊落差,從中求取最大的利潤。

而房仲在求取自身利益的過程中,房價賣多少,絕對不是他們最優先的考量,他們重視的是能否在最一定的時間內,成交最多的筆數。

也就是說,如果你今天買了房子,後天就要賣的話,他們也是很歡迎的∼

另外就是,如果房子成交,才是房仲在意的,那在房市一片大好時,他們也未必會幫委託者盡力賣到最高價,而如果在房市低迷時,他們也會為了成交,慫恿賣屋者,用低價殺出∼

當然有人會說,這些問題買賣雙方都能夠自己作決定啊∼ 但是,我想說的是,當市場演變成,沒有透過仲介,房子就難賣,或者找不到買房資訊,而房仲市場,又因為各家仲介各自切開,而使買賣雙方無法取得完整的市場資訊。而這也是造就房仲業者超額利潤的原因∼

而從產業面來看,當一個社會,大部分的資本,都只在買賣房屋這樣大額金額的標的間,流來流去,或許是能夠創造GDP,但是這些資金的流竄過程中,並不會創造新的工作機會,也沒有新的產業能夠得到資金,對長遠的國家經濟發展,肯定是負面的。唯一得利的只有買空賣空的房屋資訊的房仲業者,還有財團以及房地產投機客∼
     
      
舊 2009-11-25, 09:0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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