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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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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62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如果是2005年,那我同意你的話。
問題這是2009年,正常的公司不見得要有自己的「郵件伺服器」。這在很多地方已經辯論過了,不必再提。



這不是你自己認定的問題,
國外公司才不理你個人認定,
沒有自己的網域郵件都會被視為不正常的公司,
自然是不理你.


舊 2009-11-25, 06:36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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