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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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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如果是2005年,那我同意你的話。
問題這是2009年,正常的公司不見得要有自己的「郵件伺服器」。這在很多地方已經辯論過了,不必再提。

貴公司應該有自己的Domain Name吧?
可以申請看看Google 應用服務,就可擁有屬於自己公司網域的Mail,
但骨子裡還是Gmail.......

不然也可以把自己公司的首頁秀給對方看,證明不是唬人的......
舊 2009-11-25, 06:3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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