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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稽查豆類製品,不合格率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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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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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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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unnywalker
依案情,在台灣,引用刑法殺人.傷害罪等,
大概也可以判到20年以上.
看起來,大陸刑法公共危險罪的立法,還蠻進步的,
足夠處理這種案件.
不過,
多數添加物沒有短期內致死傷或立即明顯損害身體健康的威力....
因此就容易形成一個食品安全及法律上的空窗期.
相較於法律對犯罪"結果"的後置處罰...
前置的預防性刑罰,應該要再嚴厲些.
查到,就是以刑法重罰,有死傷案例,再加重.
畢竟,這種公共危險性並不空泛.
查到重罰,有死傷案例就死刑,視死傷人數多寡,可加重為分屍,並將頭、手、腳、身體分別懸掛於6處國內大城市地方政府大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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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2009-11-25, 05: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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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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