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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7年 隱瞞不舉 婚姻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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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r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
ppp1115
用"不能人道"這個辭似乎有點怪吧......
要文謅謅也要有點程度.......................
會沒有程度嗎,民法裡就是這樣寫
第 995 條 (結婚之撤銷(六)-不能人道)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
但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已逾三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2009-11-25, 04:03 PM #
13
j6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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