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gavr4
當然要被消滅`
而且台灣一個小島效率比大陸日本美國還差`
本來就不看不起人本團體了`
以前還小有在玩時國中學長搶劫就關5~6年了`
更早的朋友也未成年搶劫無期或死刑`
當然無期也關到10年以上`
主要是主犯死刑`
不過老是聽憲法有問題`
那以前搶劫唯一死刑哪來的??
我73年次的`
到底現在是改對誰好的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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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改是對重大貪污犯好的法
貪個10億100億的~~~關個10年就出來了
金融詐騙也是
看看YA女士搞個100億也才14年.執行一半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看看美國.這種通常都馬判個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