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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小建
To Quaker2002網友,

個人就一個立場...
歸還機車路權&交通違規是兩件事!(汽車違規造成機車危險的問題更多)

全面取消平面道路禁行機車道、開放直接左轉;跟加強取締機車違規這兩件事是分開的,也贊成同時禁行!

但別再永遠以機車違規問題作為理由限制機車路權了... 這是非常不合情理的法令!


其實我知道這是兩碼子事,不過會讓我覺得台灣不適合車速分流的原因,是因為

台灣人的行車道德與法治觀念,以及警察沒辦法落實取締。例如同車道超車,警

查要去追違規的摩托車,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除非就像前面所說的用錄影取締

,才有辦法讓用路人有所警惕,不過到時候應該又會有一堆人說警察搶錢了。

好的政策有時候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地方,要看當地的民情與用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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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1-24, 10:4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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