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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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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skylinesv
講到法規

是不是又會氣死一次

高速公路 最低速限60 <<< 應該要提高到80

60這個速度 跟高速公路很不搭嘎

XD 要修法 免得我們在這邊吵


60kph和高速公路不搭?
那日本和南韓的高速公路的最低速限才50kph不就更落後?
十幾年前, 隨著國道三號通車及國道一號陸續拓寬為同向三線車道,
為了避免慢速車佔用中線甚至內側車道, 影響車流順暢.
所以修訂了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的第八條,
明文規定時速低於八十公里的慢速小型車必須行駛於最外側車道.
(大型車則依規定只能行駛於最外側車道, 只有超越前車時才能暫時行駛於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舊 2009-11-24, 05:17 P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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