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永遠之傳說
如果在外側車道開60,那是合法範圍,不過別怪我沒提醒你,外側車道是有很多卡車、砂石車、巴士,別指望這些車能煞得住,
當他們往中間車道急切導致車禍發生時,在道義上來說,你真的是罪該萬死。
這是什麼爛邏輯?道義上來說...
不管什麼問題,關合法駕駛屁事!

要怪大型車駕駛未保持安全距離違法超車。
違法行為造成的傷害要由違法者來承擔。

如果違法行為肇因是由另一個違法者所造成...
則追溯前違法者罰責,依行為嚴重程度減輕後者罰責。
但是若已造成傷亡,無罰責?別傻了...

所以如果市區路邊紅線違停,造成計程車併排暫停,則並不能減輕後者之罰責
因為紅線本來就不能暫停上下乘客。

但若因此妨礙車輛行進,造成機車無車道可行駛。
原則上機車應不能入內車道,但實務上若有罰則通常會減輕...

對速限有問題,請依合法程序要求修法變更。
舊 2009-11-24, 03:27 PM #1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