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和警方:提領鉅款可申請護送
【中央社╱台南市23日電】 2009.11.23 08:28 pm
台南市今天發生民眾自從銀行提領7700多萬元,卻當街被搶。銀行表示,提領如此鉅款相當罕見,除非當事人要求,否則銀行不會請警方護送。警方表示,隨時可申請護送。
銀行幹部表示,銀行法定準備金是新台幣5000萬元,若是有人要1次提領7700萬元的鉅款,必須事先知會銀行,才能準備現鈔。
銀行幹部說,凡是1次提領50萬元以上,銀行都必須登記,這種作法是確認資金流向及防範洗錢,有能力1次提領7700多萬元,代表存款人和銀行的關係不錯。
銀行幹部表示,銀行若是要運送如此高額的款項,不只會請保全,還要請警方護送。但民眾若是提領時未主動要求,銀行不會請警方或保全護送,完全由提領人自行負責,只是提領金額如此高,卻沒人護送,也是相當罕見的。
警方表示,民眾如果有提領大額現鈔需要警方護送的需求,隨時可以提出申請,警方會全力配合,減少治安事件發生;但如果民眾未提出,警方不知情就難以協助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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