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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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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現在已經是2009年底~
2007-2008年掛點~
等同隔了1-2年以上才通知領取6億遺產~會不會太久才通知處理啊?
而且在台灣領美國的遺產~~不用過美國的國稅局?
如果6億是扣完稅金後的價格,那麼他實際留下應該是12億以上才對
他可以躲過台灣這邊的遺產稅問題~那美國哩?
怎麼覺得這個新聞越看越多疑點?
舊 2009-11-23, 02:2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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