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pcbd
這種比喻很奇怪,就憑一個人的前科背景,
就自認為完全瞭解對方?要不要將自己的
小孩交給別人撫養,應該是你對於對方瞭
解多少來決定吧,要不然任何漠生人都無
法安心把小孩交給他養吧?


瞭解,可以包含一個人的犯罪前科
就像各位去應徵時一樣,有些老闆會特別去調前科出來看
有些工作,甚至會連你祖孫三代的都一併調出來

這裡是現實世界,不是小說或漫畫理的情節
不要把這樣的人,輕易認為比一般循規蹈矩的善良百姓要強
     
      
舊 2009-11-22, 11:27 P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ype1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