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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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ype100
恩恩,說的真好
你要不要將你的小孩交給一個前科累累,逃避追緝多年
並以銷贓為業的人扶養?甚至認他為父?
或是你願意委身於這樣的人,追隨他一輩子
屠狗也罷,但是屠狗之後掛起羊頭的
就不是那麼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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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方向來想.......
你是個前科累累也被通緝的人
你要不要幫棄你而去的女友扶養小孩?
在一起生活久了,把小女孩視為己出,也是人性善良的一面
不必因個人有瑕疵,就完全否定他的一切
而且棄養小孩的是她母親
不希望小孩學到壞榜樣也是她生母的責任
再說那位胖子不扶養遭遺棄的小女孩
難道要把她也置之不理嗎
這樣子會不會又遭到另一種的批評?
例如寡情薄意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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