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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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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下沉淪
從另個觀點看......
收贓是不對.但這如同他被通緝的罪名"妨害兵役""偽造文書".並非是什麼多罪大惡極的犯罪.
但從他能撫養毫無血緣關係的前女友小孩.視如己出.這種胸襟與寬容已足以勝過一大票網路嘴炮宅男.
讀書人雖不一定會負心.但仗義之人的確多半是屠狗輩.


恩恩,說的真好
你要不要將你的小孩交給一個前科累累,逃避追緝多年
並以銷贓為業的人扶養?甚至認他為父?
或是你願意委身於這樣的人,追隨他一輩子

屠狗也罷,但是屠狗之後掛起羊頭的
就不是那麼單純了
舊 2009-11-22, 09:13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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