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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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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臺灣_臺北
文章: 11
引用:
作者heartcatch
國營事業有他的任務存在

就是以民為主的經營方式

可以苦國營事業 不能苦民眾
造成虧損連連


如果各位覺得 國營事業虧損 不能領年終獎金
那~~~每度電5元起跳 每度水10元起跳 電話費1000元開始當基本費

保證國營事業賺錢~~~這是合法搶劫~~~你不要都不行!!
這樣好不好ㄚ!!!

我並非國營事業員工~~~只是一個小老百姓
當大家把虧損 當作不給年終獎金的藉口

並以自己公司不能給予自己同等的待遇
將怨氣出在這些人上面~~~實在是有違常理!!

有能力的人就會去挑選環境
沒能力的人請去適應環境

就這樣!!


如果大家都用這種思維來看社會
根本就不用苦民所苦這種口號出來,雖然我知道他也是在騙人

國營單位當然有他的任務存在,年終獎金也不是說不能給
如果每年都要編到4個月以上,那就不要訂出那種1~4個月的說法
因為就算在爛也要編那麼多給他們是不是

我還蠻期待國家真的搞成你說的這樣
"每度電5元起跳 每度水10元起跳 電話費1000元開始當基本費"
我就看看政府在幾天之內會被推翻,要亂搞誰都會
還有別忘了,臺灣不是獨裁國家,你亂來人民有權利換掉你
不是合法搶劫老百姓就要承受

有能力的人就會去挑選環境
沒能力的人請去適應環境
上面這兩句話不適合用這件事上面
舊 2009-11-21, 06:0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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