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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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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
國營事業有他的任務存在

就是以民為主的經營方式

可以苦國營事業 不能苦民眾
造成虧損連連


如果各位覺得 國營事業虧損 不能領年終獎金
那~~~每度電5元起跳 每度水10元起跳 電話費1000元開始當基本費

保證國營事業賺錢~~~這是合法搶劫~~~你不要都不行!!
這樣好不好ㄚ!!!

我並非國營事業員工~~~只是一個小老百姓
當大家把虧損 當作不給年終獎金的藉口

並以自己公司不能給予自己同等的待遇
將怨氣出在這些人上面~~~實在是有違常理!!

有能力的人就會去挑選環境
沒能力的人請去適應環境

就這樣!!
舊 2009-11-21, 05:1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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