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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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_akemi
...兇案算是已經有明顯有利的證據...
如果有明顯重大疏失的醫療案,且證據已經握在當事人手上...
你可以看看這些人是群起撻伐還是繼續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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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耳炎變尿毒那件事,聯合報有公布藥單,這就是證據,內行的人一看就知那位耳鼻喉科醫師在幹啥,但就沒人說公道話.
人的本性會抗拒殺人,其它小奸小惡你可這樣說,但像殺人這種嚴重罪行,大多人不會為其辯護.
只能說醫師是比較奇特的行業,買賣的是人命.我不相信剛讀醫的醫師會這麼冷血.只是像職業殺手,慢慢習慣殺人之後,才會出現此網站之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