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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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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FlyNews
既然有辦法做到以照相裝置寄發補繳通知,
那就可以不必ETC,所有的車不用OBU,全都用照相就好了!

因為駕駛人並不一定是汽車行照登記人,用車牌照相當然會出問題,
所以,高公局局長對未安裝OBU車的解決方案,
才會鬼扯個上高速公路前要先登記! 我看全世界沒一個國家用過吧!? 真是搞笑!

如果所有車都不用裝OBU,全都用照相的,把車子登記上高速路,收點登記費還能接受,
但上高速公路前還要預約,根本就沒人可以接受!


照相再寄帳單補費是沒問題, 不過若是每張帳單加收一筆車籍資料查詢費用和
人工作業處理費(含帳單掛號郵資), 您願意嗎?
像遠通ETC若扣款失敗, 每半個月會統計一次然後寄一張補繳單給用戶,
印象中它的欠費手續費好像50元吧!
(我用了近兩年約200次左右, 還沒遇到扣款失敗的, 所以手續費多少我並不清楚...)

還有, 駕駛人不一定是行照登記人(車主)和用車牌來收費並不會衝突,
現在路上一堆用照相來取締超速或闖紅燈不也都是一樣的方法?
難不成不是車主本人駕駛的就可以免罰嗎?
舊 2009-11-17, 05:5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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