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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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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56
再繳一次吧
這次記得要留喔
不然你繳了後
可能再3個月~6個月後
大約會再來一次
要是沒留的話你就要再繳一次

你自己沒留證據下來
他們不會甩你的,會要你再繳
你有留,然後傳真過去他們就不會要你再繳了
不過我是建議要是真的這樣
記得保留期限沒過就不要丟
不然要是再來的話,你沒留收據,一樣要再繳

公法上的請求權時效一般通常是5年
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舊 2009-11-12, 11:1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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