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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eduso09
我就是看不懂郵局要怎麼看對方帳號
在網路ATM上....
他說現在不管站在哪種立場都是對他有利的??..
不然就上法院....


那就上法院吧,讓他去想理由
看他要不要先拿1千元出來墊訴訟費用
樓主建議你先把原始網頁叫出來看看
對方還把網頁儲存,對於樓主的真意保留
恐非自始善意阿
然後對方雖然寫了很多類似法律的用語
但沒一個是正確的,表示對方並非具備專業法律素養
等對方提告再來說吧
舊 2009-11-11, 07:1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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