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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小建
公園 -->大眾公開場所!! 牽涉到的就真的是所謂 "公德心" 的問題了, 跟本篇話題領域不同
私人遊樂區 --> 遊樂區自一開始就不是餐飲業的範疇!


這兩個例子明顯不合了∼


小七呢? 避而不答?

量變導致質變,問題是分界點在哪裡?

小七桌椅要擴充到何等比例,才變成你所謂餐館,不用自助收?
舊 2009-11-09, 08:13 P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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